舞文枉法
拼音wǔ wén wǎng fǎ
解释玩弄文辞,巧用法令,以达到邪恶的目的。
出处清·李绿园《歧路灯》第106回:“稽查书办,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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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舞文枉法)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 历史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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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赇枉法 | |
贪赃枉法 | 元 无名氏《陈州粜米》:“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 |
枉法取私 | |
枉法营私 | 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35回:“诚为枉法营私,原王章所不宥。” |
徇私枉法 | 王朔《人莫予毒》:“再说我们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我会徇私枉法?” |
徇情枉法 | 元 王謦《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使官吏一心奉公,而不敢为徇情枉法之私。” |
弄法舞文 | 《史记 货殖列传》:“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也。” |
舞文巧法 | 汉·王充《论衡·程材》:“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 |
舞文弄墨 | 明 罗贯中《三国演义》第43回:“岂亦效书生,区区于笔砚之间,数黑论黄,舞文弄墨而已乎?” |
舞文巧诋 | 西汉·司马迁《史记·酷吏列传》:“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