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文枉法

拼音wǔ wén wǎng fǎ
解释玩弄文辞,巧用法令,以达到邪恶的目的。
出处清·李绿园《歧路灯》第106回:“稽查书办,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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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舞文枉法)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 成语 | 历史出处 |
|---|---|
| 舞文枉法 | 清·李绿园《歧路灯》第106回:“稽查书办,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 |
| 受赇枉法 | |
| 贪赃枉法 | 元 无名氏《陈州粜米》:“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贪赃坏法,饮酒非为。” |
| 枉法取私 | |
| 枉法营私 | 清·文康《儿女英雄传》第35回:“诚为枉法营私,原王章所不宥。” |
| 徇私枉法 | 王朔《人莫予毒》:“再说我们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我会徇私枉法?” |
| 徇情枉法 | 元 王謦《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使官吏一心奉公,而不敢为徇情枉法之私。” |
| 贪脏枉法 | |
| 枉法徇私 |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24卷:“闻知你公正廉能,不肯枉法徇私。” |
| 弄法舞文 | 《史记 货殖列传》:“吏士舞文弄法,刻章伪书,不避刀锯之诛者,没于赂遗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