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衡(一一○○~一一七八),字彦平,江都(今江苏扬州)人。高宗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授吴江县主簿。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干道二年(一一六六)连知溧水县(《景定建康志》卷二七)。召为监察御史。五年,出知婺州(《宋会要辑稿》选举三四之二三)。召拜司封郎中,迁枢密院检详文字,除侍御史。八年,差同知贡举(同上书选举一之一八)。致仕后定居崑山,名其室曰乐庵,自号乐庵叟,学者称乐庵先生。淳熙五年卒,年七十九(以上《永乐大典》卷一○四二二引《苏州府志》、《乐庵遗事》)。有《乐庵集》、《和寒山拾得诗》等,均佚;今存《周易义海撮要》十二卷,弟子龚昱辑有《乐庵语录》五卷。《淳祐玉峯志》卷中、《宋史》卷三九○有传。今录诗十首。...〔
► 李衡的诗(10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