谊不容辞


谊不容辞

拼音yì bù róng cí

解释犹言义不容辞。道义上不允许推辞。

出处明·杨荣《送陈司业诗序》:“予与光世处三十年矣,谊不容辞,故为序如此。”

暂未找到成语谊不容辞的典故

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谊不容辞)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历史出处
谊不容辞 明·杨荣《送陈司业诗序》:“予与光世处三十年矣,谊不容辞,故为序如此。”
义不容辞 明 冯梦龙《醒世恒言》卷十七:“承姑丈高谊,小婿义不容辞。”
谊不敢辞 清·顾炎武《答陈亮工书》:“曾蒙令祖先生知己之爱,谊不敢辞,已具一稿,藏之箧中。”
正其谊不谋其利 《汉书·董仲舒传》:“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霸,为其先诈力,而后仁义也。”
不容置辩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 三生》:“吾合休矣。既而俘者尽释,惟某后至,不容置辩,立斩之。”
不容置疑 宋 陆游《谓南文集》:“盖其灵响暴著,亦有不容置疑者矣。”
不容置喙 孙力《都市风流》第20章:“他想推掉沈萍的邀请,但沈萍的口气不容置喙。”
法不容情 熊召政《张居正》第四卷第十回:“金学曾实不忍伤害这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但法不容情。”
机不容发 清·魏源《默觚·治篇》:“事变之来,机不容发,事后追悟,与不悟同。”
间不容息 《文子·道原》:“时之变则间不容息,先之则太过,后之则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