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 造句
拼音běn zuì
用词语本罪造句
- 本罪的主观罪过方面可以是间接故意。
- 本罪主观方面既可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 最后一章刑篇分析本罪的配刑原则及刑种完善。
- 挪用公款的具体用途不是本罪的客观构成要件。
- 在本罪的罪过认定方式上应采用严格责任原则;
- 本章着重论述了本罪的主观要件应包括间接故意。
- 本罪的主观方面。
- 本罪的成立不要求“以将被害人劫离原处所”为要件。
- 在司法实践中本罪与其他犯罪容易混淆,应加以区别。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是本罪必要的构成要件要素。
- 在本罪的罪名、罪状、法定刑方面,都有值得完善的地方。
- 在本文中,主张如下: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不是特殊主体;
- 同时,本罪的追诉程序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其特殊性,有失公正。
-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与间接故意均不构成本罪。
- 盗窃罪的主体特征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 在客观方面,本罪实施的危害行为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三种。
- 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本罪的罪与非罪、本罪与相关犯罪的理论和实践上的区别。
- 在本罪备受争议的诸多疑难问题中,盗窃罪既遂与未遂问题无疑是焦点之所在。
- 关于本罪的共同犯罪问题,应按照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具体分析适用。
- 本罪转化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包括社会公共秩序,又包括他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 此外,鉴于医疗活动的风险性和刑法的谦抑性,本罪定名为重大医疗事故罪较为适宜。
- 本罪存在未遂问题,登陆到法定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本罪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标准。
- 在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移交对象应是刑事案件,并对本罪的情节严重情形作了探讨。
- 本罪与侵犯国家秘密犯罪、假冒专利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但两者也存在竞合。
-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在内,而内部人员或曾经的内部人员犯罪比例非常高。
- 第二章罪篇就该罪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研究,认为本罪罪名应定为“私放刑事在押人员罪”。
- 犹太教不强调本罪,认为人的本性有好的一面,更容易促使形成一个健康积极的自我观和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