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六六 > 诗文 > 续刺谗诗·其四 > 译文与注释

续刺谗诗·其四

[明代]:区大相

毁玉为珉,诬舜为蹠。

云胡不造,负此谗慝。

在昔有训,顽谗是堲。

奈何邦家,长此蟊贼。

译文与注释


注释:

1. 四言诗 押词韵第十七部

2. 读用环家兄《刺谗》之篇,慨然有感于怀,兼答汪文学和叔、处士公干

注释:

区大相简介

明代·区大相的简介

广东高明人,字用儒,号海目。区益子。善为文,下笔千言立就。万历十七年进士。初选庶吉士,累迁赞善、中允。掌制诰。居翰院十五年,与赵志皋、张位、沈一贯等有旧。赵等先后当国,大相...〔► 区大相的诗(154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