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完节诗·其二

[明代]:区大相

忍说干戈日,仍钦妇子贤。

膏薰何用比,烽火故相煎。

烈性金同炼,芳心桂共燃。

当为镆铘剑,长誓斩蛮烟。

译文与注释


注释:

1. 五言律诗 押先韵

注释:

区大相简介

明代·区大相的简介

广东高明人,字用儒,号海目。区益子。善为文,下笔千言立就。万历十七年进士。初选庶吉士,累迁赞善、中允。掌制诰。居翰院十五年,与赵志皋、张位、沈一贯等有旧。赵等先后当国,大相...〔► 区大相的诗(154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