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文康书简帖贊
[宋代]:岳珂
辞以情达,义以气激。
以素心期,託名手笔。
都曹之获,中寓其一。
尚想风流,太平人物。
辭以情達,義以氣激。
以素心期,託名手筆。
都曹之獲,中寓其一。
尚想風流,太平人物。
宋代·岳珂的简介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
► 岳珂的诗(1166篇) ► 岳珂的名句〕
宋代: 岳珂
辞以情达,义以气激。
以素心期,託名手笔。
都曹之获,中寓其一。
尚想风流,太平人物。
辭以情達,義以氣激。
以素心期,託名手筆。
都曹之獲,中寓其一。
尚想風流,太平人物。
宋代: 岳珂
辞以情达,义以气激。
以素心期,托名手笔。
都曹这犹,中寓其一。
尚想风流,太平人物。
辭以情達,義以氣激。
以素心期,托名手筆。
都曹這猶,中寓其一。
尚想風流,太平人物。
宋代: 岳珂
用情之真,视古庶几。
他帖虽不能尽知,笔法皆清而奇。
我标淳风,以戒言诡。
用情之真,視古庶幾。
他帖雖不能盡知,筆法皆清而奇。
我标淳風,以戒言詭。
宋代: 岳珂
论书自晋始,盖因其风俗之清而流之于妍。
降而六代,又以其习尚之笃而溺之于专。
维唐设科,身判书言。
作成自初,欧褚争先,薛靓张颠,顔真迎便。
中世而后,虽经生楷隶,犹得以扬镳而鸣鞭。
五季日卑,吾宋兴焉。
士以德进,捨艺之偏。
既窒其进取之涂,故世之以书名家者,皆不杂以人而纯乎天。
更八叶之豫丰,乃设学而详延。
有芾者出,集其大全。
盖繇羲献而来,遡崇观而前,或营萃以拔棘,或宫墙而及肩,或小醇而大疵,或舍正而取权。
六书之统,殆所谓芾之死不得其传也。
巘巘乔岳,洋洋大川,草木风云,波涛蛟鼋。
我繫此评,其然岂然。
较三十里,后八百年。
論書自晉始,蓋因其風俗之清而流之于妍。
降而六代,又以其習尚之笃而溺之于專。
維唐設科,身判書言。
作成自初,歐褚争先,薛靓張颠,顔真迎便。
中世而後,雖經生楷隸,猶得以揚镳而鳴鞭。
五季日卑,吾宋興焉。
士以德進,捨藝之偏。
既窒其進取之塗,故世之以書名家者,皆不雜以人而純乎天。
更八葉之豫豐,乃設學而詳延。
有芾者出,集其大全。
蓋繇羲獻而來,遡崇觀而前,或營萃以拔棘,或宮牆而及肩,或小醇而大疵,或舍正而取權。
六書之統,殆所謂芾之死不得其傳也。
巘巘喬嶽,洋洋大川,草木風雲,波濤蛟鼋。
我繫此評,其然豈然。
較三十裡,後八百年。
宋代: 岳珂
紫岩之传,原委一忠。
遡而伊濂,根本一中。
事君致身,其用则同。
自我淑人,派于五峰。
力久积真,至公而充。
淳熙之间,天下为公。
守道彬彬,洙泗之风。
公于是时,不下禹功。
据德游艺,言立志通。
故其遗书,笔意俱工。
我得而藏,敢忘所宗。
渊渊其心,皜皜其容。
学冠穹壤,名侪岱嵩。
万世仰之,曰人中龙。
紫岩之傳,原委一忠。
遡而伊濂,根本一中。
事君緻身,其用則同。
自我淑人,派于五峰。
力久積真,至公而充。
淳熙之間,天下為公。
守道彬彬,洙泗之風。
公于是時,不下禹功。
據德遊藝,言立志通。
故其遺書,筆意俱工。
我得而藏,敢忘所宗。
淵淵其心,皜皜其容。
學冠穹壤,名侪岱嵩。
萬世仰之,曰人中龍。
宋代: 岳珂
父子而善书,自羲献而始也。
寥寥千载,固已莫之拟也。
至于我朝,有楚国之芈也。
不陨其名,虽未济厥美也。
其读父书,亦非括之比也。
瞠乎望洋,混混犹此水也。
此帖之观,尚可见其体也。
父子而善書,自羲獻而始也。
寥寥千載,固已莫之拟也。
至于我朝,有楚國之芈也。
不隕其名,雖未濟厥美也。
其讀父書,亦非括之比也。
瞠乎望洋,混混猶此水也。
此帖之觀,尚可見其體也。
宋代: 岳珂
其作字得东坡之骨,而加以平实。
得山谷之体,而去其越轶。
其应世接物得马少游之善,而持以卑诎。
故先生者施之长上,居士者待其俦匹,兄之又所以示其亲且密。
意厚词悉,情真制质。
列之籤帙,神采坌溢。
虽不识者,亦将曰此隠君子之笔也。
其作字得東坡之骨,而加以平實。
得山谷之體,而去其越轶。
其應世接物得馬少遊之善,而持以卑诎。
故先生者施之長上,居士者待其俦匹,兄之又所以示其親且密。
意厚詞悉,情真制質。
列之籤帙,神采坌溢。
雖不識者,亦将曰此隠君子之筆也。
宋代: 岳珂
士有直躬,夷险靡易。
事君以尧,距诐如墨。
笔力劲挺,德声昭植。
不倚不流,是谓心画。
士有直躬,夷險靡易。
事君以堯,距诐如墨。
筆力勁挺,德聲昭植。
不倚不流,是謂心畫。
宋代: 岳珂
小书楷则本晋人,降而唐世体益真。
妙趋要识笔有神,行行清妍杂奇伟。
奇为精神楷为体,吴君笔力备诸此。
小書楷則本晉人,降而唐世體益真。
妙趨要識筆有神,行行清妍雜奇偉。
奇為精神楷為體,吳君筆力備諸此。
宋代: 岳珂
汉轻法言,耳目所忽。
予藏于湖,亦近世物。
气并华剑,烈同段笏。
匪尚其容,亦尚其骨。
漢輕法言,耳目所忽。
予藏于湖,亦近世物。
氣并華劍,烈同段笏。
匪尚其容,亦尚其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