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之逝水


付之逝水

拼音fù zhī shì shuǐ

解释付:交给;之:它。扔在流水里冲走。比喻希望落空,成果丧失,前功尽弃。

出处清·汤斌《汤子遗书·请旨行取疏》:“亲朋为之惋惜:以为半生功名付之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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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历史出处
付之一哂 《清史稿·沈文奎传》:“上无日:‘此难能’,更无日,‘乃公从马上得之’,乌用此迂儒之常谈,而付之一哂也。”
付之一炬 唐 杜牧《阿房宫赋》:“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付之丙丁 《吕氏春秋·孟夏纪》:“其日丙丁。”
付之东流 唐 高适《封丘县》诗:“生事应须南亩田,世情付与东流水。”
付之流水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30回:“别人总未解得他四个人的言语,因此付之流水。”
付之度外 宋·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以小舟涉鲸波,出无可奈何,而死固付之度外矣!”
付之梨枣 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 段序》:“然欲付梨枣而啬于资,素愿莫偿,恒深歉怅。”
付之一叹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前日之事,我也不计较长短,付之一叹罢了。”
计无付之 《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夫婢妾贱人感慨而自杀者,非能勇也,其计画无复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