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不论


格杀不论

拼音gé shā bù lùn

解释格:打;格杀:打死;不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出处《后汉书·刘盆子传》:“皆可格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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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历史出处
格杀不论 《后汉书·刘盆子传》:“皆可格杀。”
格杀勿论 清 林则徐《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驶近夷路,概行追击,倘敢逞凶拒捕,格杀勿论。”
格杀弗论 清·夏燮《中西纪事·粤民义师》:“洋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弗论。”
格杀无论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清政府以‘格杀无论’对付人民,人民也以‘格杀无论’对待卖国贼。”
可杀不可辱 《孔子家语·儒行解》:“儒有可亲而不可却,可近而不可迫,可杀而不可辱。”
士可杀不可辱 语出《礼记 儒行》:“儒有可亲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杀而不可辱也。”
存而不论 庄周《庄子 齐物论》:“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
置之不论 鲁迅《文艺和革命》:“这之前,有时恐怕也有青年潜入宣传,工人起来暗助,但这些人们大抵已经死掉,或则无从查考了,置之不论。”
六合之外,存而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