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国丧师

拼音rǔ guó sàng shī
解释谓国家蒙受耻辱,军队遭到损失。
出处《明史 彭泽传》:“琼遂劾泽妄增金币,遗书议和,失信启衅,辱国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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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辱国丧师)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 成语 | 历史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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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辱国丧师 | 《明史 彭泽传》:“琼遂劾泽妄增金币,遗书议和,失信启衅,辱国丧师。” |
| 蹙国丧师 | 《晋书·陆晔、何充等传论》:“未有嘉谋善政,出总戎律,惟闻蹙国丧师,是知风流异贞固之才,谈论非奇正之要。” |
| 丧师辱国 | 明·施耐庵《水浒传》第九十七回:“前日正被蔡京、童贯、高俅在天子面前,劾奏你的哥哥宋先锋复军杀将,丧师辱国,大肆诽谤,欲皇上加罪。” |
| 败国丧家 | 《晋书 列女传 刘聪妻刘氏》:“自古败国丧家,未始不由妇人者也。” |
| 辱国殄民 | 明·刘基《春秋明经》:“他日西鄙之伐,辱国殄民,果谁之所致乎!” |
| 辱国殃民 | 《古今小说 木绵庵郑虎臣报冤》:“韩侂胄居相位一十四年,陷害了赵愚丞相,罢黜道学诸臣,轻开边衅,辱国殃民。” |
| 丧权辱国 |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一章第一节:“一字不易地接受了璞鼎查提出的条款,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江宁条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