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笔之资


润笔之资

拼音rùn bǐ zhī zī

解释 指为人作诗文书画所得的报酬。

出处明·程登吉《幼学琼林》第四卷:“以物求文,谓之润笔之资;因文得钱,乃曰稽古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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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历史出处
润笔之资 明·程登吉《幼学琼林》第四卷:“以物求文,谓之润笔之资;因文得钱,乃曰稽古之力。”
润笔之绢 清·魏秀仁《花月痕》第二回:“荷生自旧腊入都,迄今已九阅月,润笔之绢,谀墓之金,到手随尽。”
润笔执政
霸王之资 《新编五代史平话·周史上》:“无事则民勤于耕稼,以广军储;有事则民习于弓矢,以莅武事。此真霸王之资也。闭关自守,又何忧乎?”
负薪之资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袁绍传》:“臣以负薪之资,拔于陪隶之中,奉职宪台,擢授戎校。”
瑚琏之资
三径之资
市骏之资
刀笔之吏 西汉·司马迁《史记·李将军列传》:“且广年六十余矣,终不能复对刀笔之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