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
[宋代]:王安石
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
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
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
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
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
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
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
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
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三代子百姓,公私無異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鬥魁。
賦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奸回法有誅,勢亦無自來。
後世始倒持,黔首遂難裁。
秦王不知此,更築懷清台。
禮義日已偷,聖經久堙埃。
法尚有存者,欲言時所咍。
俗吏不知方,掊克乃為材。
俗儒不知變,兼并可無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開。
有司與之争,民愈可憐哉。
宋代·王安石的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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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 王安石
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
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
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
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
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
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
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
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
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三代子百姓,公私無異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鬥魁。
賦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奸回法有誅,勢亦無自來。
後世始倒持,黔首遂難裁。
秦王不知此,更築懷清台。
禮義日已偷,聖經久堙埃。
法尚有存者,欲言時所咍。
俗吏不知方,掊克乃為材。
俗儒不知變,兼并可無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開。
有司與之争,民愈可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