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ǐngshìcáipànquán

领事裁判权


领事裁判权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该词语属于,分字 [领,事,裁,判,权]。

领事裁判权

读音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怎么读

注音ㄌ一ㄥˇ ㄕˋ ㄘㄞˊ ㄆㄢˋ ㄑㄨㄢˊ


※ 词语「领事裁判权」的拼音读音、领事裁判权怎么读由诗词六六汉语词典提供。

词语解释

领事裁判权[ 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

⒈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引证解释

⒈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国语辞典

领事裁判权[ 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

⒈  列强诸国侨民犯罪时,不受居侨国法律的管辖,而由本国领事依本国法律审判。为帝国主义国家对半殖民地国家所订立的不平等条约。

更多词语拼音


※ Tips:拼音和读音的区别:读音是用嘴把拼音读出来;拼音是把嘴里的读音写下来.读音是声,拼音是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