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文害意


执文害意

拼音zhí wén hài yì

解释谓拘泥于字面而损害内容。

出处宋·苏轼《应诏论四事状》:“推考其故,盖提举盐事司执文害意,谓非贫乏不在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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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历史出处
执文害意 宋·苏轼《应诏论四事状》:“推考其故,盖提举盐事司执文害意,谓非贫乏不在此数。”
以文害辞 《孟子·万章上》:“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朱熹集注:“文,字也。辞,语也……言说《诗》之法,不可以一字而害一句之义,不可以一句而害设辞之志。”
以词害意 清·袁枚《随园诗话》卷七:“太白‘斗酒诗百篇’,‘东坡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不过一时兴到语,不可以词害意。”
以辞害意 先秦 孟轲《孟子 万章上》: “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
不以词害意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48回:“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是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