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办理


秉公办理

拼音bǐng gōng bàn lǐ

解释秉:掌握,主持。公:公法。根据公道办事。

出处清 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57回:“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从不假手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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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历史出处
秉公办理 清 李宝嘉《官场现形记》第57回:“本部院凡事秉公办理,从不假手旁人。”
秉公办事 清·曹雪芹《红楼梦》第85回:“昨儿巡抚吴大人来陛见,说起令尊翁前任学政时,秉公办事,凡属生童,俱心服之至。”
公事公办 清 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72回:“卑职也知道罪无可逭,所以带印在此,情愿纳还此职,只求大帅把这件事公事公办。”
秉公无私 清 钱采《说岳全传》第73回:“以明天地鬼神,秉公无私,但有报应轻重远近之别耳。”
秉公任直 明 张居正《答郑范溪》:“公但自信此心,秉公任直,纷纷之言,不足为意。”
秉公灭私 明 张居正《答郑范溪书》:“今不务为秉公灭私,振废起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