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已甚


不为已甚

拼音bù wéi yǐ shèn

解释已甚:过分。指对人的责备或处罚适可而止。

出处战国 邹 孟轲《孟子 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己,犹太也。杨氏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未加毫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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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已甚 战国 邹 孟轲《孟子 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己,犹太也。杨氏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未加毫末。’”
过为已甚 《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
莫为已甚
一之已甚 唐·任蕃《梦游录·张生》:“酒至白面少年,复请歌。张妻曰:‘一之已甚,其可再乎?’”
百不为多,一不为少 《南史 任昉传》:“褚彦回尝谓遥曰:‘闻卿有令子,相为喜之。所谓百不为多,一不为少。’由是闻声藉甚。”
不为戎首
各不为礼
何乐不为 《再生缘》第79回:“讲到江三嫂原本算小,今见郡主出银,买他体面,何乐不为?”
何所不为 《南史·孔琇之传》:“有小儿,年十岁,偷刈邻家稻一束,琇之付狱案罪,或谏之,琇之曰:‘十岁便能为盗,长大何所不为?”
后不为例 明·沈德符《野获编·中宫外家恩泽》:“时署部少宰杨时乔力谏不从,上但云后不为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