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勿论


格杀勿论

拼音gé shā wù lùn

解释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可把行凶或犯罪而拒捕的人当场打死,却不以杀人论罪。

出处清 林则徐《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驶近夷路,概行追击,倘敢逞凶拒捕,格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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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历史出处
格杀勿论 清 林则徐《体察洋面堵截情形折》:“驶近夷路,概行追击,倘敢逞凶拒捕,格杀勿论。”
姑置勿论
格杀弗论 清·夏燮《中西纪事·粤民义师》:“洋人入其界者,登时格杀弗论。”
格杀无论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清政府以‘格杀无论’对付人民,人民也以‘格杀无论’对待卖国贼。”
格杀不论 《后汉书·刘盆子传》:“皆可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