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履分香


卖履分香

拼音mài lǚ fēn xiāng

解释典出三国魏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后因以指死者临终前对妻妾的留恋。

出处汉·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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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历史出处
卖履分香 汉·曹操《遗令》:“余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
分香卖履 晋 陆机《吊魏武帝文》序:“余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为,学作履组卖也。”
韩寿分香 后蜀·欧阳炯《春光好》词:“虽似安仁掷果,未闻韩寿分香。”
铜雀分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