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杀风景


大杀风景

拼音dà shā fēng jǐng

解释意思是损害景物,破坏人的兴致。今泛称败人兴致为大杀风景。

出处唐·李商隐《杂纂》把“花间喝道”、“月下把火”等列为“杀风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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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大杀风景)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历史出处
大杀风景 唐·李商隐《杂纂》把“花间喝道”、“月下把火”等列为“杀风景”的事情。
杀风景 宋 晏殊《煮茶》诗:“未向人间杀风景,更持醪醑醉花前。”
煞风景 宋·楼钥《次韵沈使君怀浮同梅花》:“毋庸高牙煞风景,为著佳句增孤妍。”
大煞风景 唐 李商隐《杂纂》:“其一曰杀风景,谓清泉濯足,花上晒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对花啜茶,松下喝道。”
风景旖旎
风景不殊 晋 王隐《晋书 王导传》:“风景不殊,举目有江河之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