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公忘己

拼音xùn gōng wàng jǐ
解释为国家公众献身,弃私利于不顾。
出处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夺范纯仁谥忠宣议》:“直欲戒后世乱臣贼子之迷罔,徇公忘己,为国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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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徇公忘己)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 成语 | 历史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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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徇公忘己 | 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夺范纯仁谥忠宣议》:“直欲戒后世乱臣贼子之迷罔,徇公忘己,为国惜贤。” |
| 徇公灭私 | 唐·白居易《与薛苹诏》:“卿勤王之节,徇公灭私;事主之诚,移忠资孝。” |
| 出公忘私 | 清·梅曾亮《送周石生序》:“非出公忘私、尽扫刮同异恩怨、屏置城府外,不足称朝廷委任、寄耳目之意。” |
| 忧公忘私 | 《三国志·魏志·杜恕传》:“忧公忘私者必不然,但先公后私即自办也。” |
| 徇国忘己 | 《宋书·谢晦传》:“逮营阳失德,自绝宗庙,朝野岌岌,忧及祸难,忠谋协契,徇国忘己,援登圣朝,惟新皇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