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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生平二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黔安居士,八桂老人。北宋诗人,书法家。修水县人。其父黄庶(字亚父)庆历二年(1042)进士,仕不得志,遂刻意于文词,作诗学杜甫,有《伐檀集》传世。舅父李常(字公择)也是一位诗人兼藏书家。使黄庭坚从小生长在文学空气浓厚的书香家庭。

黄庭坚自幼聪颖异常,五岁能背诵五经,七岁写过一首《牧童诗》:“骑牛远远过前村,吹笛风斜隔岸闻。多少长安名利客,机关用尽不如君。”因此黄庶非常喜爱这个孩子。舅父有时亦来黄家,随便从书架上取书一本查问庭坚,他能对答如流。李常为之惊奇,称他有“一日千里之功。”

嘉佑三年(1058年),其父黄庶在康州(今广东省德庆县)任上逝世。由于家境不太富裕,黄庭坚才十五岁,遂跟着舅父李常到淮南游学。嘉佑六年,他在扬州(今江苏省扬州市)认识诗人孙觉(字莘老)。孙觉推崇杜甫,认为杜甫的《北征》诗胜过韩愈的《南山》诗。而另一诗人王平甫却认为《南山》诗比《北征》诗好,两人反复争论,都不能说服对方,时值庭坚在座,两位老人征求他的意见,他说:“若论工巧,《北征》不及《南山》。若书一代之事,以与《国风》、《雅》、《颂》相为表里,则《北征》不可无,而《南山》虽不作,未害也。“(范温《潜溪诗眼》)当时庭坚仅十七岁,而他一席之言,使两位前辈心服口服,结束一场争论。从此,孙觉非常赞美这位聪颖少年,后来就把自已的女儿兰溪许配给他。

嘉佑八年,黄庭坚首次参加省试,当时传说他中了解元,住在一起的考生设宴庆贺。正在饮酒间,忽然有一仆人闯了进来告诉大家:这里有三个人考中了,而他不在其内。席上落第者纷纷散去,而庭坚仍若无其事,自饮其酒,饮罢,又与大家一同看榜,毫无沮丧的神色。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黄庭坚再次参加省试。诗题是《野无遗贤》,主考李洵看到他试卷中的“渭水空藏月,传岩深锁烟”,不禁拍案叫好。说黄庭坚“不特此诗文理冠场,他日有诗名满天下。”就此中了第一名。第二年春天,再到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参加礼部考试,中了三甲进士,登上仕途。初任余干县主簿,后调汝州叶县(今河南省叶县)县尉,途中写了一首《冲雪宿新寨不乐》诗:县北县南河日了,又来新寨解征鞍。山衔斗柄三星没,雪共月明千里寒。小吏有时须束带,故入频问不休官,江南长尽梢云所,归及春风斩竿竿。”抒发开始走向仕途,对小吏生涯郁郁不乐的心情。熙宁五年(1072年),诏举四京学官,庭坚考得优等,被任为北京(今河北省大名县)国子监教授。当时留守北京的大老文彦博很器重他的才学,在他任满之后,又留他再任,一直在北京度过了七年。七年中,他致力于诗歌创作,在艺术技巧上有较大的提高。元丰元年(1078年)庭坚作了二首古风,投书给当时任徐州的太守苏轼,以表示仰慕之意。苏轼读其诗,认为“超绝尘,独立万物之表,驭风骑气,以为造物者游,非今世所有也。”由是诗名大震,两位大诗人也从此结下至死不逾的友谊。

神宗即位后,于熙宁三年(1070年),任王安石为宰相,开始  实行新法。但是,新法一开始就遭到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猛烈反对。后来新旧两党斗争愈演愈烈,革新和保守的斗争逐渐蜕化成官僚集团之间的争权夺利,一直延续到北宋灭亡。在这场斗争中,黄庭坚站在旧党一边,他很尊敬司马光和苏轼兄弟。司马光逝世后,他作诗追挽:“毁誉盖棺了,于今名实尊。哀荣有亡命,终始酌民言。蝉冕三公府,深衣独乐园。公元两无累,忧国爱元元。”(《司马文正公挽词四首》之四)但是,他也很尊敬王安石的人品:“然余尝观其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跋王荆公禅简》)他虽然没有积极参加这场斗争,但他的一生一直卷在斗争的旋涡里。


元丰三年(1080年),黄庭坚入京改官,被任为吉州太和县(今江西省太和县)知县。这是他第一次担任独当一面的地方官。为了了解人民的生活实际情况,他常常深入穷乡僻壤,踏遍了太和县境的崎岖山路,将农民的疾苦,如实上报,减轻农民负担。人称:“治政平易,人民行以安定”。元丰六年,庭坚调任德州平镇(今山东省商河县境内)的监镇压官。此时德州通叛赵挺之属于新党,正在德州推行市易法(由官府管理市场贸易),他认为德平镇小民贫,实行市易法有困难,不同意这样做,与赵挺之公文往来,反复争论,种下了后来遭受贬的祸根。元丰八年三月,神宗去世,哲宗即位,因哲宗年幼,由神宗的母亲太皇太后高氏执政,司马光任宰相四月,庭被召入汴京任秘书郎,因司马光的推荐,参加了几个有的校定《资治通监》的工作;十月,被任为神宗实录院检讨官,集贤校理,主持编写《神宗实录》。检讨官。此处据《历代著名文学家列传》)元佑六年书成,擢起居舍人。元佑八年,被任为国史编修官。这年哲宗亲政。九年,改元绍圣,表示要继承神宗在熙宁、元丰年间的政策,并起用新党的蔡京等人。蔡京等虽然打着神宗和王安石的旗号,事实却在排除异已,借此打击一切旧党人员。他们对旧党主修的《神宗实录》大为不满,下令国史院核实《神宗实录》的记载,以“诬毁先帝”、“修实录不实”加罪,于绍圣元年(1094年)十二月,黄庭坚被贬为涪州(今四川省涪陵县)别驾、黔州(今四川省彭水县)安置,左右惨然不安,他却颇能自我解脱,坦然处之,在黔州四年,寓居开元寺摩围阁,仍然诵书写字,沉醉于艺术世界之中。绍圣四年,庭坚的外兄张向任提出举夔州路常,十二月,朝迁以“回避亲嫌”为由,下诏庭坚移到戎州(今四川省宾市东北),在州南的一个僧寺里住下来。为了避免遭受进一步迫害,他自称“身如槁木,心如死灰”,把寺中的居室叫作“槁木庵”和“死灰 ”。后来在城南另外租了房子,又起名叫“任运堂”,表示自已安分守命,无心世事了,所以在戎州的三年中,生活还算安定。

元符三年(1100年)正月,哲宗去世,徽宗即位,暂时由太后向氏听政。五月,诏复司马光等三十三人入官。十月,蔡京等人相继被贬出京。次年改元为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三月,庭坚接到权知舒州的任命。四月,又被召为吏部员外郎。两次上表,说明身有羸疾,请求在太平州(今安徽省当涂县)或无为军(今安徽省无为县)当一个地方官。崇宁元年(1102年)四月接到知太平州任命。六月,到达太平州,接受了知州的职务。不料只过九天,吏部公文就下来了,免去了知州职务。原来,此时徽宗亲政,起用蔡京为相,新党重新握政权,蔡京等人对旧党人物迫害比绍圣年间更加残酷。崇宁二年四月,下诏销毁三苏、秦观和黄庭坚的文集。九月,又下诏在各地立“元佑奸党碑”,几乎把旧党人物一网打尽。这时,赵挺之已被蔡京荐为副宰相。庭坚地德平镇时曾与赵有过政见上的冲突,因而假公营私报宿怨,暗中指使荆州转动判官陈举从庭坚所写《承天院塔记》中摘取“天下财力屈渴”等语句,诬告庭坚“幸灾谤国”,使庭坚受到“除名羁营宜州”(今广西省宜山县)的严厉处分。崇宁三年三月,庭坚到宜州贬所,初租民房,后迁寺,都被官府刁难。崇宁四年五月,被迫搬到城头破败戍楼里栖身,人不堪其忧,庭坚终日读书赋诗,举酒浩歌,处之泰然。宜州人民敬其旷达高洁,许多人慕名前往求诗求书,向他请教学问,他也尽量满足来访者的要求。崇宁四年(1105年)九月三十日病逝于戍楼,终年六十一岁。大观三年(1109年)春,由苏伯固、蒋伟护柩归葬修水县双井祖坟之西。南宋绍兴初年,高宗中兴,追封直龙图阁士,加太师,谥号文节。

黄庭坚简介

宋代·黄庭坚的简介

黄庭坚 黄庭坚(1045年-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人。北宋知名诗人,乃江西诗派祖师。书法亦能树格,为宋四家之一。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 黄庭坚的诗(3542篇) ► 黄庭坚的名句(11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