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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扬州韩绰判官》创作背景


此诗是杜牧被任为监察御史,由淮南节度使幕府回长安供职后所作,具体写作时间约在唐文宗大和九年(835年)或开成元年(836年)秋。唐文宗大和七年(833年)至大和九年(835年),杜牧曾任淮南节度使掌书记,与韩绰是同僚。
唐代的扬州,是长江中下游繁荣的都会,店肆林立,商贾如云,酒楼舞榭,比比皆是,“每重城向夕,倡楼之上,常有绛纱灯数万,辉罗耀列空中,九里三十步街中,珠翠填咽,邈若仙境”(《太平广记》卷273引《唐阙文》)。“性疏野放荡”的杜牧,在这样的环境中,常出没于青楼倡家,有不少风流韵事,韩绰在这方面是他同道,所以回到长安后写诗寄赠。

参考资料:
1. 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376-377

杜牧简介

唐代·杜牧的简介

杜牧 杜牧(公元803-约852年),字牧之,号樊川居士,汉族,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代杰出的诗人、散文家,是宰相杜佑之孙,杜从郁之子。杜牧人称“小杜”,以别于杜甫。杜牧的诗歌以七言绝句著称,内...〔► 杜牧的诗(626篇) ► 杜牧的名句(69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