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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数的成语(共找到75条成语)
| 词语 | 解释 | 出处 |
|---|---|---|
| 1.心中无数 | 指对情况不了解,心里没有底。也作“胸中无数”。 | 蒋和森《风萧萧 冲天记一》:“他虽然素称\'博学\',熟读经史,可是对此却心中无数。” |
| 2.胸中无数 | 见“心中无数”。 | 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切都是胸中无\'数\',结果就不能不犯错误。” |
| 3.数米而炊 | 炊:烧火做饭。一颗一颗地数好了米粒再去做饭。①比喻过分地计较琐碎小事,多劳而少益,不足以成大事。②形容人很吝啬或生活贫困。 | 先秦 庄周《庄子 庚桑楚》:“简发而栉,数米而炊,窃窃乎又何足以济世哉!” |
| 4.恒河沙数 | 恒河:南亚的大河。本佛教用语,像恒河里的沙粒一样,无法计算。形容数量很多。 | 《金刚经 无为福胜分》:“以七宝满尔所恒河沙数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 |
| 5.数东瓜,道茄子 | 说东道西。 | 清·西周生《醒世姻缘传》第二回:“那珍哥狂荡了一日回来,正要数东瓜,道茄子,讲说打围的故事。” |
| 6.论黄数白 | 谓任意评论是非好坏。点了黄金又数白银。极言财富之多。 | 明·丘濬《投笔记·投笔空回》:“笑弩骀言不逊,论黄数白不堪听。” |
| 7.更难仆数 | 见\'更仆难数\'。 | 《礼记·儒行》:“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仆未可终也。” |
| 8.金谷酒数 | 金谷:晋石崇所建名园。酒数:罚酒的斗数。指宴会上罚酒三杯。 | 晋 石崇《金谷诗序》:“遂各赋诗,以叙中怀,或不能者,罚酒三斗。” |
| 9.指不胜数 | 不胜:不能承受。扳着指头数也数不过来。形容为数很多。 | 吕振羽《简明中国通史》第13章:“五代、两宋、辽、金成名的文学家、诗人,指不胜数。” |
| 10.数一数二 | 数:一个一个地计算。不是第一,就是第二。形容非常突出。 | 元 戴善夫《风光好》第三折:“学士,此乃金陵数一数二的歌者,与学士递一杯。” |
| 11.论黄数黑 | 任意评论是非好坏。 | 元 杨文奎《儿女团圆》第一折:“你入门来便闹起,有甚的论黄数黑。” |
| 12.数九寒冬 | 从数九(俗称“冬至”)开始就真正地进入一年中最冷的寒冬了。 | |
| 13.浑身解数 | 解数:武术的路数、架势。指全身本领。 | 明 吴承恩《西游记》:“浑身解数如花锦,双手腾那似辘轳。” |
| 14.数以万计 | 数:计数。以万来计数。形容数量极多。也作“数以千计”。 | 《明史·彭韶传》:“监局内臣数以万计,利源兵柄尽以付之,犯法纵奸,一切容贷,此防微之道未终也。” |
| 15.数不胜数 | 胜(旧读shēnɡ):尽。形容数量多得难以计算。 | 《方岩记静》:“类似这样的奇迹灵异,还数不胜数,所以一年四季,方岩香火不绝,而尤以春秋为盛。” |
| 16.称薪而爨,数粒乃炊 | 称了薪柴才去生火煮饭。比喻斤斤于细节而不识大体。 | 晋·葛洪《抱朴子·接疏》:“明者举大略细,不忮不求,故能取威定功,成天平地,岂肯称薪而爨,数粒乃炊,并瑕弃璧。” |
| 17.难更仆数 | 形容事物繁多﹐数不胜数。语本《礼记.儒行》﹕\'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仆未可终也。\'郑玄注﹕\'仆﹐大仆也。君燕朝则正位掌摈相。更之者﹐为之将倦﹐使之相代。\' | 西汉 戴圣《礼记 儒行》:“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仆未可终也。” |
| 18.数短论长 | 说长道短,说三道四。 | 明 无名氏《九宫八卦阵》第三折:“我当初梁山要强,受不的闲言剩语,数短论长。” |
| 19.一目数行 | 犹一目十行。 | 清·钮琇《觚剩续编·英豪举动》:“熊公廷弼当督学江南时,试卷皆亲自批阅。阅则连长几于中堂,鳞摊诸卷于上,左右置酒一坛,剑一口,手操不律,一目数行。” |
| 20.多言数穷 | 作谓语、定语;用于说话。言多必失,必有理屈之时。 | 《老子》:“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
| 21.备位充数 | 自谦不能做事的话。 | 东汉 班固《汉书 萧望之传》:“吾尝备位将相,年逾六十矣。” |
| 22.气数已衰 | 气数:命运。形容人已生命垂危,即将死亡或没有生命力。 | 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六回:“汉东都洛阳,二百余年,气数已衰。” |
| 23.擢发难数 | 比喻罪恶多得像头发那样数也数不清。 | 西汉 司马迁《史记 范睢蔡泽列传》:“擢贾之发以续之罪,尚未足。” |
| 24.寥寥数语 | 非常简括地说。寥寥:非常少:~可数ㄧ~无几ㄧ~数语,就点出了问题的实质。 | |
| 25.胸中有数 | 见“心中有数”。 | 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胸中有\'数\'。这是说,对情况和问题一定要主意到它们的数量方面,要有基本的数量的分析。” |
| 26.更仆难数 | 更:更换。仆:原指替主人接待宾客的人,即傧相,后指仆人。本意指换了几班侍者,而宾主要说的话仍然没有说完。后形容人或事物很多,数也数不过来。 | 西汉 戴圣《礼记 儒行》:“遽数之不能终其物,悉数之乃留,更仆未可终也。” |
| 27.有形可检,有数可推 | 推:推求。有形迹可检验,有数据可推求 | 南朝·宋·祖冲之《辨戴法兴难新历》:“迟疾之率,非出神怪,有形可检,有数可推。” |
| 28.吹毛数睫 | 比喻目光短浅,只注意微末细节。 | 《明史·黄道周传》;“自古迄今,决无数米量薪,可成远大之猷;吹毛数睫,可奏三五之治者。” |
| 29.屈指而数 | 形容数量很少,扳着手指头就能数过来。 | 《清朝野史大观·曾静吕留良文字之狱》:“我朝扫清寇氛,与民休养,六十余年,民安物阜,即考羲皇以来,史册所纪,屈指而数。” |
| 30.数罪并罚 | 对同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制度。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包括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在判决之后,缓刑、假释考验期内犯数罪;刑罚执行中又发现漏判之罪或又犯新罪的。并罚原则指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