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益 造句
拼音fǎ yì
用词语法益造句
- 民事法益具有不明确性、层级性的特点。
- 权力、权利是法益配置的基础性手段。
- 伪造罪的法益是公共信用;
- 损害是权利和法益受损的一种不利益状态。
- 法益是指由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利益和价值。
- 社会公共利益仅表现为消极的法益不足以充分实现。
- 不能犯与普通未遂的区别在于有无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
- 实现实质正义的需要是民事法益应受法律保护的根本原因。
- 经济法的社会性体现在其调整对象、调整机制和法益目标上。
- 民法法益存在的法律因素是有限的制度设计不能保护所有的利益关系。
- 提倡确立证明法益观、科学文书观、无形伪造观、行使目的观四种基本观念。
- 法益侵害说存在缺陷,应同时考虑规范违反说才能正确解释刑法规范的性质。
- 大陆法系各国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是对民事法益进行司法救济的请求权基础。
- 保护胎儿的利益本质上是保护胎儿活产后人的生命法益,胎儿不享有权利能力。
- 此类案件一旦进入司法领域,无论司法正确或司法错误,均会导致法益的失衡。
- 死者具有人格法益,法益受到侵害可以诉请精神损害赔偿,诉权由其近亲属行使。
- 私人利益间关系是行政法公益私益关系的始源性利益关系;法益的本质属性是法。
- 系统而准确地把握刑法法益是正确认识诈骗罪侵害的法益及犯罪对象的重要前提。
- 本文首先提出了贿赂犯罪侵害的法益,并通过贿赂对法益的侵害,指出了贿赂的本质。
- 环境权益是公众对环境享有的包括日照权、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优美景观权等法益。
- 环境权益是公众对环境享有的包括日照权、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优美景观权等法益。
- 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以行为与法益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将犯罪划分为形式犯和实质犯。
- 在应然权利尚未上升到法定权利但是通过法律间接地予以保护之后,则表现为法益的正常状态。
- 法益在民法中地位极为特殊,其奠定整个私权体系的基础但却得不到重视,只受到消极的保护。
- 本文试图从客观主义立场出发,从法益侵害的视角出发,重新解读我们“熟知却并非真知”的条文。
- 公司制度作为法益,一方面是公司犯罪侵害的对象,另一方面也是公司法规范和刑法规范保护的对象。
- 第二部分就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论述,笔者从受贿罪的法益和客观方面两点展开了学理上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