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送李十一(衔)》创作背景
这首诗当是公元七七〇年秋杜甫在长沙所作,和《暮秋将归秦留别湖南幕府亲友》应是同时之作,为杜甫最后的一首七律。这首诗里面有纪年的数字:“与子避地西康州,洞庭相逢十二秋。”杜甫和李衔在西康州避地之后,又在洞庭附近相逢已经“十二秋”了。西康州就是同谷县,杜甫以公元七五九年(乾元二年)冬寓同谷,历“十二秋”则为公元七七〇年(大历五年)。仇兆鳌看来认为这是“五年秋自衡归潭之一证”。关于“李杜齐名真忝窃”一句,按刘克庄《后村诗话》说法:“韩公(韩愈)字东野(孟郊),名籍(张籍)、湜(皇甫湜),而籍哭韩诗,乃有‘后学号韩张’之句。……甫、白真一行辈,而杜公云‘李杜齐名真忝窃’,其忠厚如此。”刘氏以李为指李白。或当时李衔曾以杜甫比李白,而杜甫表示不敢当。说亦可通。大约当杜甫晚年,已有李杜齐名之论。杨凭《赠窦牟》诗云:“直用天才众却瞋,应欺李杜久为尘。”凭,大历(唐代宗年号,公元七六六年至七七九年)中进士,年代与杜甫相接,已合称“李杜”,亦一佐证也。
上一首: 《法华寺西亭夜饮》赏析
杜甫简介
唐代·杜甫的简介
杜甫(712-770),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世称“杜工部”、“杜少陵”等,汉族,河南府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杜甫被世人尊为“诗圣”,其诗被称为“诗史”。杜甫与李白...〔► 杜甫的诗(1875篇) ► 杜甫的名句(295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