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及嗣


罚不及嗣

拼音fá bù jí sì

解释嗣:后嗣,子孙。惩罚有罪的人不能株连他的子孙。

出处《新五代史·唐臣传·任圜》:“以子先人,固难容贷,然罚不及嗣,子可以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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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罚不及嗣)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历史出处
罚弗及嗣 《尚书·大禹谟》:“临下以简,御众以宽,罚弗及嗣,赏延于世。”
罚不当罪 先秦 荀况《荀子 正论》:“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罚不责众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四回:“况罚不责众,如果主意都不承旨,谅那世主亦难遽将群芳尽废。”
赏罚不当 汉·贾谊《新书·过秦中》:“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
赏罚不信 战国·韩·韩非《韩非子·初见秦》:“号令不治,赏罚不信,地形不便,下不能尽其民力,彼固亡国之形也。”
赏罚不明 三国·蜀·诸葛亮《便宜十六策·赏罚》:“夫将专恃生杀之威,必生可杀,必杀可生,忿怒不详,赏罚不明,教令不常,以私为公,此国之五危也。”
不及之法 《庄子·拼拇》:“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
猝不及防 清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既不炳烛,又不扬声,猝不及防,突然相遇,是先生犯鬼,非鬼犯先生。”
措手不及 金 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第二卷:“打脊的髡徒,怎恁么措手不及早撺过我?”
防不及防 清·夏敬渠《野叟曝言》第67回:“可见小人之伺君子,每于所忽,有防不及防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