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éncáichǎnquán

法人财产权


拼音fǎ rén cái chǎn quán
注音ㄈㄚˇ ㄖㄣˊ ㄘㄞˊ ㄔㄢˇ ㄑㄨㄢˊ

法人财产权

词语解释

法人财产权(法人財產權)[ fǎ rén cái chǎn quán ]

⒈  企业以法人资格独立自主地使用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财产进行经营的权利。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的特征之一。企业在以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的同时,就既享有民事权利,也承担了民事责任;除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外,应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分字解释


造句

  • 第二十五条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第二十五条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人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
  •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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