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fēn lǐ
注音ㄈㄣ ㄌ一ˇ
⒈ 使经受迅速检验和处理以处置例行细节(如记录有关初步资料等)
例为图书馆分理书籍。
英process;
⒈ 纹理、脉络或事物间的联系。
引汉 许慎 《<说文解字>序》:“黄帝 之史 仓頡,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
段玉裁 注:“分理,犹文理。”
《南史·谢庄传》:“制木方丈,图山川土地,各有分理。”
⒉ 分说;分辩。
引宋 王安石 《上富相公书》:“所辞者才力所不能,而所愿犹未敢分理也。”
《四游记·观音和好朝天》:“非敢抗拒天兵,因 赵元帅 刚猛,不容分理,所以未及承旨耳。”
《水浒后传》第一回:“待去官司告理,又不知他姓名。况且委是海货,不便分理。”
⒊ 名分与事理。
引《旧唐书·温造传》:“凡事有小而关分理者,不可失也。分理一失,乱由之生。”
章炳麟 《与邓实书》:“以为文生於名,名生於形,形之所限者分,名之所稽者理,分理明察,谓之知文。”
⒈ 文理。
引汉·许慎〈说文解字序〉:「见鸟兽蹄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
⒉ 处理、受理。
引元·无名氏《百花亭·第四折》:「元帅在上,可怜见王焕有纸状告著一个人,乞赐分理。」
《红楼梦·第六四回》:「亲友渐次散回,只剩族中人分理迎宾送客等事。」
⒊ 解释、分辨道理。
引《二刻拍案惊奇·卷三五》:「陈氏晓得分理不清的,走了转来,一心只要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