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珠名。
引宋 李石 《续博物志》卷十:“沉怀远 《南越志》曰:珠有九品。寸五分以上至寸八九分,为大品,有光彩。一边小平似覆釜者名璫珠。璫珠之次为走珠。”明 陈继儒 《珍珠船》卷四:“珠一寸以上曰大品珠,大而底平曰璫珠,次曰走珠,滑珠,磥砢珠。”
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