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造字的条例。指六书。
⒈ 造字的条例。指六书。参见“六书”。
引汉 许慎 《<说文解字>叙》:“不见通学,未尝覩字例之条。”段玉裁 注:“字例之条,谓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叚借六书也。”
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