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ì

质押


拼音zhì yā
注音ㄓˋ 一ㄚ

繁体質押

质押

词语解释

质押[ zhì yā ]

⒈  抵押。

引证解释

⒈  抵押。

周而复 《上海的早晨》第三部三:“那笔信通银行一亿五千万的假药质押借款,就是 金懋廉 经手的。”

国语辞典

质押[ zhì yā ]

⒈  债务人以动产财产作为担保,向债权人贷款,称为「质押」。

分字解释


造句

  • 质押(物)早已期满。
  • 质押和孳息条款也得到完善。
  • 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 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本企业。
  • 他决定赎回质押物。
  • 借款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不存在权利争议;
  • 担保的方式为提供现金或者保证、设置抵押或者质押。
  •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 雷曼就能把抵押物质押给交易对方,然后获取现金作为回报。
  • 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质押或抵押,且仅可以向银行转让。
  •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不得将客户的证券用于质押或者出借给他人。
  • 但是,当他们得知质押物正在贬值时,他们就会要求换回资金。
  •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 如果交易的目的只是因为担保而转让财产,法院将裁定此种交易行为是一种质押行为。
  • 除本质权之外,出质人未在股权上设置任何其他质押权利或其他担保权益。
  • 转让人所持有的股权上没有任何权利负担,《质押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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