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在信封上写“内详”或“名内详”,代替发信人的姓名住址。
英name and address of the sender enclosed;
⒈ 在信封上发信者的地址和具名处写“内详”或“名内详”,表示收信者拆阅便知。一般用于熟人或知交之间的书信往来。
⒈ 详情见内。一般用在熟人或知交之间的书信往来。发信者在信封的地址和具名处,写上「内详」,表示收信者拆阅后即可知道。
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