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jì lì
注音ㄐ一ˋ ㄌ一ˋ
繁体計吏
⒈ 古代州郡掌簿籍并负责上计的官员。
⒉ 考成的官员。
⒊ 指考察官吏。
⒈ 古代州郡掌簿籍并负责上计的官员。
引《汉书·循吏传·文翁》:“减省少府用度,买刀布 蜀 物,齎计吏以遗博士。”
唐 李咸用 《宿隐者居》诗:“曙鸟枕前起,寒泉梦里闻;又须随计吏,鷄鹤逈然分。”
清 袁昶 《北游诗五章》之一:“昨登贾胡舶,浪逐计吏箯。”
吴晗 《先元璋传》第七章二:“按照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府、州、县都得派计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政收支帐目。”
⒉ 考成的官员。
引汉 王充 《论衡·须颂》:“得詔书到,计吏至,乃闻圣政。”
⒊ 指考察官吏。
引明 赵南星 《送郡伯二翁南公入朝序》:“夫入朝以计吏也,计吏以安民也,然郡国之人曰,百姓率三年而大创。”
清 魏象枢 《吏科奏疏》:“窃惟三年计吏,名曰考绩,盖考察政绩之成与不成,以行朝廷黜陟之大法也。”
⒈ 职官名。古代掌管会计簿籍的官员。
引《汉书·卷八九·循吏传·文翁传》:「减省少府用度,买刀布蜀物,赍计吏以遗博士。」
唐·皇甫枚《王知古》:「主父近承天书赴阙,郎君复随计吏西征,此惟闺闱中人耳,岂可淹久乎?」